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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22-04-08 浏览: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促进我校节约能源资源,降低办学成本,营造良好育人环境,形成勤俭节约文明风尚,根据《温州大学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》(温大行政发〔2022〕36号)工作要求,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节水、节电为主要内容的节能专项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目的

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对节水、节电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,督促各单位落实节能监管的主体责任,完善节能管理制度,规范节能行为,总结推广各单位节水、节电等节能减排工作好的经验与做法,协助各单位查找节能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(一)检查各单位对本部门节水、节电相关节能工作落实情况。

(二)学校教学、科研、办公、场馆、生活、食堂、学生公寓和其它公共场所等水、电违规使用或浪费情况。

(三)检查校内经营场所的水、电违规使用或浪费情况。

(四)检查进校服务单位的水、电违规使用或浪费情况。

三、检查时间及组织方式

以各单位自查与后勤管理处能源管理科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,重点以实地检查为主。

(一)自查阶段(4月11日——4月15日)

各单位对照本次检查内容要求,认真开展自查工作,相关检查材料留本单位备查。

(二)检查阶段(4月16日——4月30日)

由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,对重点能耗单位及区域进行实地检查,按照检查内容,重点检查水、电使用情况。检查结果将通过办公网全校通报。检查组行程安排、抽查区域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充分认识节能专项检查的重要性与必要性。通过对部门能源使用情况检查,为学校推进“绿色学校”创建,促进“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”、“节约型公共机构”建设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,为进一步采取有效节能措施提供合理依据。

(二)各单位要明确所负责单位及所管辖区域的节能主体责任,落实到人,积极参与,共同促进本部门、本单位及学校的节能减排工作。

(三)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检查时间要求,认真组织人员开展本部门节能自查工作,提出合理的节能措施,为学校更好地开展好节能减排工作建言献策。

 

附件:1.《温州大学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》

2.《温州大学节能专项检查表》

 

 

温州大学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2年4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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